近年来,颍上县认真贯彻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》,按照“凡提必审”要求,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审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,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。
严把内容关,确保材料真实完整。按照档案中的10个类别,对干部出生年月、参加工作时间、入党时间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职务变动等材料逐卷逐页细致审查。仔细甄察档案是否存在涂改情况、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可靠,前后记载是否连续一致,材料形成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。年度考核、工资套改、任免考察等材料是否齐全,有无处分影响期等重要情况。针对“三龄两历”前后不一致且未按规定认定的,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深入调查,予以重新认定。凡档案中缺失重要原始依据材料、材料涂改、材料虚假、重要问题情况不明等,不能完整真实的反映干部历史和情况,或者干部档案信息有疑异的,有关情况未核准之前,不予办理干部任用、提拔手续。
严把程序关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按照“谁考察、谁审核,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双签字制度,坚持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,提高档案审核的准确性。在动议环节,根据工作方案,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前对纳入选拔任用范围的干部档案进行审核,重点审核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等重要信息是否准确、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完整、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、是否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。在干部考察环节,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再次审阅,认真填写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》,对干部人事档案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向考察组领导汇报,并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干部考察工作报告中,使档案审核工作层层落实、责任到人、有迹可循,切实筑牢干部人事档案“凡提必审”责任防线。
严把结果关,确保任用高效高质。对拟提任干部的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等情况无涂改、无记载不同、逻辑合理清晰、材料齐全、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,进入正常的干部任用程序。对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的,暂缓考察选任程序,待补充齐全后再行研究,避免因干部信息失真导致干部任用的失察失误。在审核考察对象任一环节,发现档案造假的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从严从速进行调查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坚决防止因“档案问题”造成干部“带病提拔”“带病上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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