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7日,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,听取近期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、2019年度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,以及《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制定起草情况汇报,研究部署相关工作。副省长、市委书记杨光荣主持会议。市领导孙正东、胡明莹、李志伟、刘玉杰、王玉峰、王朝晖、张家忠、章绍伟、王波、陈兆国、白晓云出席会议。
会议强调,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、平安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,推动我市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等工作迈上新台阶。要聚焦重点任务,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。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,以平安创建活动等为抓手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阜阳,结合“三联四建”“阜阳夜话”等活动积极开展精细化服务,努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。要强化组织领导,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高位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,各级政法机关要发挥好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作用,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、强力支持,努力形成做好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的强大合力。
会议指出,制定《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、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要依法依规科学修改完善条例草案,以良法促善治,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引向深入,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化。要强化文明行为正面引导,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,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。要加强条例宣传解读,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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